很多在農村的朋友多少都會知道一些傳統自建房打地基的相關知識,建過房子的朋友當然不用說,沒建過的也見到過,但是我們了解更多的還是傳統房屋的打地基知識。如今裝配式建筑在我國推廣已有一段時間了,有些許農民朋友也想著籌備建一棟鋼結構的裝配式房屋,可是在打地基的時候就感覺到有一絲難度了,畢竟是新型建筑,所以不那么專業。那么,輕鋼結構裝配式房屋在打地基方面相比傳統房屋有哪些不同呢?
其實,輕鋼裝配式房屋在打地基方面的要求相比傳統磚混結構房屋來說還是低得多的。同一結構單元的基礎,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人工地基,也不宜采取兩類及以上的性質差別較大的土層,作為地其持力層,當鋼結構建筑高樓基礎底板或樁端接近或局部進入下臥土層的傾斜頂面時,宜加深基礎或加大樁長,使基礎底部或樁端全部在同一下臥屋內,以避免可能生產的不均勻沉降。鋼結構建筑場地無法避開地震時可能產生滑移或地裂的河、湖、故河道的加緣地段,應采取針對性的地基穩定措施,并加強基礎的整休性。地震區高樓基礎 下的地基持力層范圍內,存在可液化土層時,應采取措施消除該土層液化對上部結構的不利影響。
若想全部消除地基土層液化沉陷對鋼結構建筑不利影響,可根據當地條個把選用下列措施之一:
1:采用加密法,例如振沖法、砂樁擠密法、強夯法等,加固地基時,應處理至土層液化深度的下界面,且處理后土層的標準貫入錘擊數的實測值,應大于土層液化的臨界值。
2:采用深基礎時,基礎底面埋入液人深度以下穩定土層內的深度,不應小于500mm。
3:鋼結構工程建筑采用樁基礎時,樁端伸入液化深度以下穩定土層內的長度,應按樁的承載力計算確定,并不得小于下列數值,挖除高樓地基持力層范圍內的全部可液化土層。
輕鋼活動房的締造優勢首要在于它不受任何地質環境的影響,無論是濕地仍是枯燥的區域,它都可以進行有用施工,且能節約大多數的締造工期,通常的輕鋼活動房首要是干施工,并且適應于各種地質條件較差的環境中工作,在抗震這方面的體現極佳,花費也較少,這也致使了輕鋼活動房常常出現在地震高發地段區域中,它的裝置與保護都是較為快捷。
相比我們目前農村里面的傳統磚混結構房屋來說,輕鋼結構的裝配式建筑不但具有抗震、防風的優勢,同時在安全系數方面也遠超傳統房,還有在打地基方面的要求也要低得多,所以大家有條件的話也可以建一棟這樣的房子哦!